工程項目管理的常見模式(圖文)
對軟件開發項目來說,它創建項目產品的過程可能是:需求分析-概念設計-詳細設計-編程-測試。對于工程建設項目,設計(Engineering)、采購(Procurement)、建造(Construction)是一種可以被稱為EPC的項目產品。
一個項目是由過程構成的,它可以分成兩大類:一種是創建項目產品的過程(ProjectorientedProcesses),另一個類型是項目管理過程(ProjectManagementProcesses)。生產項目產品的過程,由于項目產品的過程不同而不同。創建項目產品的過程具體描述項目產品,并且根據該描述來創造產品,該過程側重于產品特性、功能和質量。比如,對工程項目來說,他們創建項目產品的過程是:立項-設計-采購-建設-駕駛-評估-驗收。
在項目管理過程中,多數項目具有相同的項目管理流程,即項目的啟動過程-計劃過程(Planning)-執行過程(Execution)-控制過程(Controlling)-結束過程,縮寫為PEC。工程管理過程具體描述了組織實施項目的各種工作,注重并實現了項目過程的效率和效益。盡管這些字母是一樣的,但是它們的含義很不同。
工程項目管理的模式有很多種,尤其是工程項目管理模式及其變種多種多樣,也是最常見的幾種項目管理模式,主要包括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管理(PMC)三種。
1.總承包(EPC)模式。
項目總承包(EPC)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委托,按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進行勘察、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商按合同規定,完成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全部或幾個階段的承包,需要總承包商按合同規定,完成工程設計、設備材料采購。建設、調試等服務工作,實現設計、采購、施工各階段工作的合理交叉與緊密配合,并對工程質量、安全、工期、成本全面性負責,在試運行階段承包商也需要承擔技術服務。合同總承包商對工程的質量、工期、成本、安全負有合同責任。
2.總合同管理(PMC)模式。
工程總承包(PMC)是針對大型、復雜、管理環節較多的項目而形成的純項目管理模式。而在國外,采用的是大工程。在PMC模式下,項目管理承包商作為業主的代表對項目的總體規劃,項目定義,工程投標,到承包商設計、采購、施工等全過程的管理。但是,項目管理總承包商一般不直接參與具體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及試運行階段。
3.項目管理事務(PM)模式。
工程管理服務是專業的項目管理公司為業主提供專業的項目管理服務工作,主要針對項目中的管理過程,它不是一個在項目中創建項目產品的過程。在PM模式下,工程項目管理公司通常根據與業主的合同,承擔以下工作:
1)在項目決策階段,為業主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并進行項目可行性分析及規劃。
2)在工程項目執行階段,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管理與控制,為業主提供招標代理、設計管理、采購管理、施工管理及試運行(竣工驗收)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