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項目成本管理軟件有待解決的問題
我國現行項目成本管理軟件有待解決的問題
我國工程項目成本管理信息化與發達國家存在著明顯的差距,軟件開發企業應通過研究我國的成本管理軟件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在我國現有軟件的基礎上,開發符合我國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切實實現成本管理的各項目標和功能的軟件,在這個過程中,需要針對以下問題進行解決和完善:
(1)建立適合工程項目實際情況的0BS和WBS
我國長期以來在項目管理工作中的“金字塔”式結構,不同于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適合傳達信息的扁平式、網絡化的管理結構。
因此,盲目照搬國外先進的項目管理軟件的模式并不可取,而要在明確我國進行成本控制的組織責任體系的基礎上,制作出契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的組織結構的項目成本管理軟件,對項目經理、預算員、成本員、采購員、庫管員等不同職位的管理人員在軟件運行中要做的不同工作進行合適的設置,分配不同的權限,一方面便于各種渠道成本數據的輸入與共享,另一方面還可以明晰成本責任。
我國大部分成本管理軟件,都選用預算收入分析作為控制進度和成本的核算及分析工具。但是,起源于美國的預算收入技術對實際成本數據的統計方法是按照工作分解結構從下往上進行累加的。
因此,在我國的成本管理軟件中,要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設置詳細的WBS,與0BS一起組成責任分工矩陣,確保軟件中每一記帳碼的工作任務均落實到一個唯一的組織單元,既不遺漏,也不重復。
(2)工程分包的功能設置
目前,工程項目的工程分包模式適用面較廣,工程分包包括勞務分包、專業分包等。我國的軟件功能中應具有工程分包管理功能,對分包計劃、應當支付的分包款項等迸行控制。由于施工基本上全部采用勞務分包的方式,施工企業自有工人的數量非常少,大部分人工款是通過與分包合同規定的數額和日期進行支付的,因此在軟件中可以不需要對所有工人的詳細情況進行登記,以免浪費資源。
(3)重視合同管理
工程項目的合同包括承包合同、分包合同、變更合同、采購合同和租賃合同等。這些合同中涉及的各類數據都是非常重要的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因此,在成本管理軟件中,對合同進行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比如,承包合同中規定的業主的進度款支付時間可以作為資金流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變更合同中的工程量變更要及時轉化為人、材、機等成本數據的變動,及時對成本計劃進行修改,作為準確的進行成本核算的依據;采購合同中的材料款項,要作為實際成本的支出隨時進行歸集刪。
(4)設置資金成本管理功能
資金成本的表現形式有籌資手續費、貸款利息和存款利息等。目前,由于建筑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建設單位常以要求施工企業墊付資金為條件,導致施工企業資金成本的大幅上升。另外,由于種種原因,通常出現按照合同規定應該支付的材料款、租賃款和分包款等,未能及時向乙方支付的現象,這些款項的存款利息又是資金成本的增加值。資金成本的支出貫穿于整個施工過程,因此,在成本管理軟件的開發過程中,要設立與資金成本相對應的成本管理功能刪。
(5)考慮質量成本
工程質量作為工程項目三大管理目標之一,未達到合同要求或質量過剩時,都會導致工程成本的增加。因此質量成本作為成本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在成本管理軟件中應該得到體現。對質量成本中的預防成本,鑒定成本和故障成本要進行詳細的成本計劃和有效的控制。
(6)對施工材料進行分類管理
施工材料的種類繁多,為了方便管理,使限額領料單制度能夠發揮實質作用,在項目管理軟件中,可以對施工材料進行分類管理。即對累計占材料總額80%以上的各類主要材料進行重點控制,這些材料就構成限額領料單的內容;對其他價值比重較小的材料進行總額管理,或者將其納入勞務分包的支付款項。
(7)設置間接成本控制功能
間接成本,包括其他直接費和現場經費,在工程項目的總成本中占有的相當的比例。對成本的管理不能忽視對間接成本的計劃、控制和核算,否則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后果,對于它的計劃、控制和核算也是非常必要的。由于間接成本的整體性和不確定性,在成本管理軟件中,可對其按照單位工程來進行整體的計劃和控制。
(8)收集儲存工程成本信息
成本管理軟件應該具有對應用該軟件的所有類似工程的成本數據進行歸集整理功能,該管理可以方便使用者根據以往的類似工程對成本進行預測、核算和分析,而且在長期的使用過程中,還能逐步建立施工企業的內部定額,避免施工單位使用代表我國建筑行業平均生產率水平的國家(地方)定額,使投標價更加真實的反映本企業的實際水平。
(9)建立工程項目成本管理集成系統
建立工程項目成本管理的集成系統,將概預算、投標報價、成本管理和工程結算等功能集中到同一個計算機系統中,可以克服概預算軟件與成本管理系統不兼容的弊端,在集成系統中統一WBs,使針對投標價的成本計算和成本管理中目標成本的計算同步,避免重復計算。隨著工程總承包體制的發展和清單報價的逐步推廣,對工程項目成本功能集成系統的需求會越來越大。